上一页|1|
/1页

主题:楼市调控正回归常识

发表于2014-11-06

   最近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披露,中央要求,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这既是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又是土地参与楼市调控回归常识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些年来,楼市调控在抑制高房价方面之所以屡屡受挫,既同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关,也同我们对房地产市场基本常识缺乏足够认识不无关系。人人都在高谈阔论房地产问题,但真正愿意静下心来潜心研究的却少之又少,于是常识往往被喧嚣所淹没。
房地产的最大特性,是其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这是由土地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所决定的,房地产因此又称作不动产。然而,即便是这样的常识,有些专家学者也似乎了解不多。譬如,当年一些地方风行一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的做法,就曾得到部分专家学者的喝彩和赞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的是城镇建设占用耕地,必须拥有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而这个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而相应产生。这个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前后在一些地方曾被俗称为“地票”。“地票”交易,曾经风光一时。
试点“增减挂钩”的目的,主要是指导县以下乡村和村庄的土地利用和建设规划如何更加科学地制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在认识上出了偏差,把它主要看成是一种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的途径,于是城乡建设用地的置换违反了必须在县域范围内进行的限制。
不难知道,在“地票”的竞争中,由于级差地租的存在,一旦“地票”的流转,超出县域而扩大到市域范围,“地票”就会向市级城市集中;超出市域而扩大到省域范围,“地票”就会向省级城市集中;超出省域而扩大到全国范围,“地票”就会向经济发达的特大城市集中。
如果完全由市场竞争来分配建设用地指标,特大城市往往对中小城市有“打压作用”,经济发达地区往往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打压作用”,城镇往往对农村有“打压作用”。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大树底下不长草。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规律,也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需要极力避免的。
在“无形之手”失灵之处,按理应该伸出“有形之手”加以弥补,这原本应是经济理论的常识要求。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地方政府对GDP的盲目追求,“有形之手”有时不是在弥补“无形之手”的失灵,反而是在火上浇油更加扭曲“无形之手”的失灵。
譬如,在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中,各大城市之间往往存在着无序竞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特大城市,凭借相对强劲的经济实力,其招商引资的工业用地地价,不但有实力低于成本价亏本出让,而且往往会低于同一城市群中其他中小城市的工业用地价格,有时甚至比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工业用地价格还低。
“有形之手”这种违背常识的反其道而行之,一方面带来的是区域经济的不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带来的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工业用地的异常膨胀和城市摊大饼式无序扩张,以及国土开发强度逼近甚至超过合理上限所导致的人居环境的持续恶化。雾霾天气的常态化,无非是最明显的一种反映。
对于楼市来说,一个城市工业用地的大肆扩张,也就意味着就业岗位的迅猛增长,隐含着住房需求的刚性增长。而居住用地受工业用地挤压,在整个用地结构中占比不高,也就意味着住房供给的相对匮乏。这两者结合的必然结果,是住房价格的屡调不下。
“有形之手”纠正“无形之手”失灵。当年是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严格限定在县域范围内,今天则是要求东部地区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除对以居住用地为主的生活用地网开一面外,将逐步压缩其他新增建设用地。这既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稳定城市房价的基本前提。楼市调控正在回归常识。

发表于2014-11-06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机制下,还是要市场与宏观调控相结合。

发表于2014-11-06

楼市调控一直是一个大问题,需要政府,市场,投资者共同协调

上一页|1|
/1页